哈尔滨发布第58号公告
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
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
第58号公告
(2022年4月10日)
根据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经专家综合研判,市指挥部决定,自2022年4月11日零时起,对部分社会面管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全市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、商业综合体、百货商场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科技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等场所和咨询服务、保险代理、法律服务等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有序恢复经营,场所内餐饮堂食、游戏娱乐、美容健身、培训机构、影剧院等项目暂缓恢复。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、一米线、日常消毒、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,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%。
二、全市理发店有序恢复营业,但要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严格按照座位数进行预约,店内不得有顾客等候,严格落实美发用品用具“一客一换一消毒”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,工作人员和顾客全程佩戴口罩。
三、市、区县(市)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弹性办公,并要严格实行“两点一线”上下班模式,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四、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、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,但要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%。鼓励企业、群众通过网上办、自助办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进行业务办理,积极倡导紧急事项预约办理、不急事项延后办理。
五、全市水、电、气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有序恢复线下缴费,但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、日常消毒、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,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接待缴费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%。
六、全市中小学、托幼机构自4月12日起,分期分批有序恢复线下教学。具体安排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。
七、小区(村屯)取消每户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物资的管控措施,居民进出要严格落实“扫码(健康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措施,禁止非本小区(村屯)人员和车辆进入,确需进入的须严格履行登记核准程序。应急抢险、消防救援、医疗救护、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除外。
八、阿城区、巴彦县、宾县、延寿县、木兰县、通河县、方正县有序恢复堂食,但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、日常消毒、员工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,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码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接待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座位数的50%。双城区、五常市、尚志市、依兰县的堂食恢复,依照当地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九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要坚决扛起“四方责任”,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,从严从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,织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。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、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严肃查处,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。
面对本次突发疫情,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市指挥部防控指令,自觉履行个人防控义务,齐心协力,同心抗疫,特别是广大市场经营主体、个体工商业户识大体、顾大局,舍小家、为大家,尽己所能,无悔付出,为实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当前,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任务依然艰巨,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还不牢固。恳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全力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,人人响应,人人自律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戴口罩、不聚集,为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。
本《公告》未作新规定的仍按市指挥部第53号、55号、56号、57号《公告》有关规定执行,其他解除管控措施另行公告。
来源: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